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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出生時,會有2種檢查可以做,一種是健保給付的指定項目新生兒篩檢(基本新生兒篩檢),另一種是醫院提供的自費檢查。

然而統計資料顯示,有越來越多家長因「投保新生兒醫療險」而延誤新生兒篩檢時程,使寶寶深陷健康危機2018年就有千分之一比例的新生兒因此沒有如期篩檢。

 

這些家長可能都是因為新生兒保單中的等待期保險公司因篩檢結果異常而拒保,而選擇延遲進行新生兒檢測。

等待期是什麼意思呢?

一般醫療險條文會提到等待期,意思是在這個等待期間內,發生任何疾病保險都可以不予理賠!舉例來說:某個醫療險對疾病的理賠等待期是1個月。這表示在投保後的一個月內,只要發生任何疾病,保險公司都可以不理賠!

然而,各位知道嗎?其實

基本新生兒指定項目不受等待期約束,且保險公司不得拒保

早在2012 年 9 月 19 日,金管會就已明文規定,要求保險公司針對新生兒保單須採下列原則辦理:

1. 保險商品應明訂基本新生兒篩檢之相關疾病排除等待期規範

2. 篩檢結果為「陽性」者,等同告知事項所稱「有異常情形」。

3. 新生兒篩檢結果為「陽性」者,保險公司應視個別被保險人複檢情況及醫學專業考量,採延期承保或以其他適當方式處理,不宜逕行拒保,以避免影響新生兒投保權益。

也就是說,指定項目的新生兒篩檢和嬰兒商業保險並不會互相衝突!
且投保後,若因這些先天代謝疾病發生導致住院治療,在金管會的規定下,保險公司還是得受理,不能拒保。

因此,基本的「指定篩檢」應盡快配合醫院進行,同時盡速處理其它投保相關事宜。

 

拖延新生兒篩檢時間,會干擾診斷!

新生兒出生23天是最佳的黃金檢驗期,錯過的話,可能會導致檢測結果呈偽陰性,使篩檢失準。而且也很可能讓新生兒錯過黃金治療期,而對身體造成不可逆的傷害。

至於自費篩檢,就會受限於等待期的限制了,因此如果沒有急迫性,過了等待期再進行檢查會比較省事。
怎麼說呢?

新生兒因自費項目異常而被拒保
自費篩檢因為不受法律保護,很多保險公司不管新生兒篩檢症狀是否常見、或是良性結果,只要看到有異狀,就一概延期承保或拒保。寶寶其實很健康,家長卻要為了得到一張「正常」的診斷書,而需要反覆回診追蹤,十分勞心勞力,不但浪費時間、也浪費醫療資源。

 

那麼到底新生兒投保時機該如何規劃呢?

如果有考慮這部分的醫療險的話,當然是越快越好囉! 畢竟一般自費醫療險還是受到等待期的限制,越早度過等待期,就能早點進行其他項目的檢測。最好一出生,就馬上辦理戶口登錄,一取得身分證字號就投保!而且最好在出生後一週內送件。

家長在嬰兒出生前可先找好保險產品及配合度高的業務員,取好名字。出生後須盡快配合進行指定項目篩檢,避免影響診斷結果。並馬上報戶口、投保,過了等待期後就可進行各種自費篩檢囉!

 

相關新聞: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12524/4080130

參考保險資料:

https://www.smartbeb.com.tw/article/Newborn/id/37

作者: 林宇馨 / 豐技生技產品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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